
朗读
永价〔2013〕27号
关于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
你校《关于收取除公务员以外人员普通话培训费用的请示报告》收悉。你校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普通话水平,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举办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普通话培训班。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课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按你校计划培训课时(每期56课时)进行核定。经研究同意除公务员以外的普通话培训收费,每人每期为260元。资料费、考务费按实收取,严格按培训大纲课时进行培训。请使用财政统一票据,接文后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财政局
2013年8月21日
抄送:物价监督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