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美容美发足浴按摩等技术工种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13] 22 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治理整顿美容、美发、足浴按摩行业的劳动用工秩序,提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美容、美发、足浴行业的服务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美容师、美发师、足浴按摩师等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美容、美发、足浴按摩行业中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4日— 11 月10日
三、检查方式:
11月4日—— 11月6日先由各单位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我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采用上门查看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地毯式检查。
四、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检查,对于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按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必须按规定报名参加培训,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否则将按《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电话:87101352、87101365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