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13]30号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
为确保旅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政发[2013]100号)以及《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永质监字[2013]27号)要求,我局决定在旅游行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立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研究部署,通过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安全教育的工作力度,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是星级饭店、旅游景区。重点检查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拼装、不按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旅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3年9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①动员部署阶段(7月10—7月15日)。旅游企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企业内部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文件精神领悟到位、政策措施传达到位。
②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9月1日)。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安全隐患,参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报表》(见附件)自觉进行整改。旅游企业要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逐一登记,建立档案,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从严从快解决特种设备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从严整治事故隐患,着力规范旅游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旅游企业的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通过自查、督查等方式,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整理好台帐资料,巩固工作成果,建立信息联动互通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旅游企业一定要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落实。
2、及时组织认真的自查。
3、建立并完善企业特种设备的台帐。
4、9月1日之前,把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以书面(总结)形式连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报表》报送到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登记表》
2、《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报表》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3年7月10日
抄送:市府办、安监局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3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