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委办〔2013〕55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2014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春节前后,人流、物流、车流非常集中,安全监管难度增大,任务也十分艰巨,各镇(街、区)、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镇(街、区)、部门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实施安全检查,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眼下正处于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违规经营、超量储存,禁止不合格产品和非法产品流入市场,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非煤矿山领域的安全监管。安监、国土等部门要以制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开采为重点,加强对废弃矿井、关闭矿井和采空区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从严查处露天矿山越界和不按设计要求乱采滥挖等非法开采行为。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安监、交通、工商、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生产、经营、运输等条件的单位,要从严查处,责令停产整顿。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有关客运单位,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杜绝有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同时,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巡逻和执法力度,禁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春节期间,市民活动大量增加,公众聚集和易燃易爆的场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公安消防、卫生、工商、商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高层建筑、出租房、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六)加强旅游、燃气、建筑领域的安全监管。质监、交通、城管、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道路、景区索道、燃气管网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建设部门要开展以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为重点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镇(街、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各方面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和政令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