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现就“阳光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以电子监察为主要手段,有效防治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永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立足于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治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4、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三、主要内容
(一)政务公开
结合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按照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态类向社会各界公开。
1、政策类
(1)生育政策:一孩生育政策、二孩生育政策;
(2)奖励优惠:国家政策、省政策、市政策;
(3)征收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行政处罚种类标准;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及查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办理及违规处理。
2、程序类
(1)登记发放程序;
(2)再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