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人才先行战略政策
2013年度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方岩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和《关于<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调整补充通知》(永组字[2011]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人才先行战略政策2013年度兑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国家级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入选人选。
2、省部级重点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或条件相当的高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地级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或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4、申报对象原则上要求在永康市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库中已登记入库。
二、申报材料
1、符合申请政策兑现人员须填写相应的《永康市引进人才政府津贴申请表》(附件1)、《永康市引进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申请表》(附件2)、《永康市引进人才购车补助申请表》(附件3)等申请表格,更多申请表格可从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下载。
2、上述表格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核实,所在镇(街道、区)签署意见。
3、2012年度已享受人才先行战略政策兑现人员,2013年度仍在永康非公企业服务的,由用人单位汇总核实后,填写《人才先行战略政策兑现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所在镇(街道、区)签署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一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人才办审核后,可继续享受,不须按照以下申报和办理程序。
4、所有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1寸证件照2张、生活照或工作照片1张(宣传备用)并将照片电子稿发至ykrcbgs@126.com邮箱,照片文件名:姓名+单位+证件照、姓名+单位+生活照(或工作照)。
三、申报和办理程序
1、申报。用人单位须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审核。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初审合格材料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赴企业实地查访、查阅相关资料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方式进行审查。
3、审批。市人才办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4、公示及奖励。对拟享受人才政策兑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政策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