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意见》(浙政发[2012]102号)精神和《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浙机事发[2010]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市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内容、时间
考评内容: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考评时间:3月1日—20日。
二、考评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见附件),对照检查进行自评,并于2月25日前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二)集中考评。
1、听取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汇报(以考评内容为主)。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意见》(浙政发[2012]102号)精神和《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浙机事发[2010]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市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内容、时间
考评内容: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考评时间:3月1日—20日。
二、考评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见附件),对照检查进行自评,并于2月25日前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二)集中考评。
1、听取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汇报(以考评内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