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同意招聘李灵莉为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永康市卫生局:
根据《2013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正式在编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同意招聘李灵莉到市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
该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将不予续聘,相关人事档案移交回市人才交流中心。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8日
抄送:市编委办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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