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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4]4号
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旅游法》贯彻实施,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根据省旅游局、金华市旅游局的要求,按照“严格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一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 目标要求
到2014年5月,努力实现“五有”目标,即: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地,旅游市场秩序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
二、 检查重点
一是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违法行为,巩固文明燃香成果。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4年1月10日,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启动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
(二)专项整治阶段
2014年1月11日至春节期间,全面开展第一次整治工作;2014年3月1日至5月10日,全面开展第二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暨“五一”市场检查周。每个整治阶段,市旅游局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都将严厉查处。
(三)总结宣传阶段
2014年5月15日前,市旅游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集中进行通报。同时,市旅游局会抓好《旅游法》的宣传,畅通投诉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旅游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把行动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形成上下一盘棋,依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大格局。
(二)抓落实求实效。各旅游企业要根据实际,调整企业各项规定,完善各项经营服务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找准整治重点、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旅游局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会开展宣传报道,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的监督。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