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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4]18号
关于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监管“一岗双责”
责任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工作,按照局机关职责分工,现就全面落实我局旅游安全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调整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分工。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陈欢迎;副组长:陈燕勤、陈勤幸、胡予文;成员:林志刚、周金洪、吕振荣、方莉、应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管科,林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欢迎局长全面负责旅游安全工作;陈燕勤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旅游安全工作,是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旅游安全工作负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陈勤幸、胡予文副局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行业管理科负责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有关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牵头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旅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旅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各项任务;
(四)负责市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下发的通知、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的落实;
(五)负责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安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并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负责召开全市旅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全市的旅游安全工作,不定期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例会,汇总旅游安全情况,分析旅游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七)指导督促各科室开展旅游安全监管工作,对各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
(八)组织拟订各类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构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组织实施;
(九)依法发布旅游安全信息,指导全市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的培训和应急救援的演练;
(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配合公安消防、质监、交通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旅游安全隐患;
(十一)负责监管各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及责任的落实;
(十二)负责监管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团队用车租车安全制度、措施和责任的落实;
(十三)协助做好旅行社和星级饭店旅游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