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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局),各有关企业: 为有效推动工业企业的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速推进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委〔2013〕13号)文件精神,以及2013年工业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我局认可的相关管理咨询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实施精细化管理或开展精细化管理知识培训,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且年度新增税收在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与咨询机构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 3、咨询服务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4、管理提升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总结; 5、财税部门出具的上交税收增长情况证明(原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望各镇(街道、区)经发办(局)认真进行调查摸底,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吕群勇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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