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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永康市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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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部门

关于印发永康市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

“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险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方案》(浙人社发[2014]80号)和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特制订永康市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公安局

永康市卫生局              永康市财政局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康市物价局

2014627

永康市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

“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市二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公安、卫生、财政、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协同联动,成立永康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永康市区专项行动方案拟定和实施工作(成员名单附后)。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检查内容参见全省专项行动方案(其中大额住院票据金额超过3万元的必须与就诊医院核对,确保报销票据真实可靠)。

专项行动期间,永康市人力社保局在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和专项行动办公室开设1233389293011两路举报投诉专线,公安、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发现线索立即查办,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时间从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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