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报送事业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关于报送事业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管委会、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市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永委办发[2014]81号)和《关于2014年镇(街道、区)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永委办发[2014]82号)文件精神,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下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各镇街区事业单位使用市委、市政府对镇街区的考核结果。

2、教育局和卫生局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按30%左右掌握,良好按50%左右掌握。

3、下属事业单位只有2(2)及以下的,参照市委、市政府对主管部门的考核结果执行。

4、其他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考核方案并上报人社局审查备案。

5、主管部门(除卫生局、教育局外)被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下属事业单位不得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

6、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的事业单位,不得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等次。

7、事业单位考核奖金参照公务员考核奖金执行。未制定、上报考核方案或考核方案审查不通过的事业单位,不予兑现考核奖金。

8、事业单位全员绩效考核由各单位根据《永康市镇(街道、区)、机关部门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永委办〔201357号)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来执行。

9、各主管部门(除镇街区外)于831日前将下属事业单位考核办法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查备案,联系电话:87101355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8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842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