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85号
关于永康市舟山镇新楼管理处食堂危房
原址修建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舟山镇新楼管理处:
你处要求审批食堂危房原址修建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永康市舟山镇新楼管理处对原食堂危房进行拆除,并在原址新建食堂等建筑。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投资84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13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