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现将《重点窗口单位争创“美丽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永康市公安局
2014年6月4日
重点窗口单位争创“美丽窗口”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提升我局窗口单位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决定在我局重点窗口服务单位开展 “美丽窗口” 争创评比活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建立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满意度为目的,紧扣为民、便民、利民的主题。深入开展争创“公安美丽窗口”活动,使各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品牌,推动改善和优化全局窗口单位的服务环境,用窗口工作人员的真诚微笑和优质服务展示永康公安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拖”等问题。使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的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特别是要推动各窗口单位在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上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群众观念明显增强。各窗口单位要以“民生为重、服务为先”为导向,从各自职能出发,履行好自身职责。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以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为重点,改进政风行风,纠正各类不良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三是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坚持公开、高效、廉洁、便民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创建活动,使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争创“美丽窗口”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子建任组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江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警务督察大队,叶伟民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有:督察大队、纪委监察、政治处、办公室、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科等。主要职责是:指导各窗口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窗口单位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及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抓好本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协调推进考核评比验收工作。
四、参评单位
以行政审批科、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下属事故中队、车管所、检测站和处罚中心为重点,局属其他窗口单位参照实施。
五、活动内容
(一)加强服务形象建设。通过开展“四亮”活动,提升窗口服务队伍的精气神,树立窗口为民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一是亮职责。建立职责公开栏,公开窗口名称、具体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以便接受各界监督。二是亮身份。规范窗口人员着装,制作服务牌,标注姓名、照片和职务,亮出身份,实行挂牌上岗。三是亮标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投诉方式等内容,实行阳光政务。四是亮实绩。制作业绩公示栏,将承诺完成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公开,让办事群众感受到窗口工作成效。
(二)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以加强教育为重点,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制度、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的信心和干劲。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办理、服务标准、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环境。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所有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都要及时主动公开。要全面推进窗口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对于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有较为详细的了解,避免让群众跑“冤枉路”。二是建立完善制度。通过在各窗口单位制定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咨询导办制等工作制度。建立“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的服务机制。三是优化服务环境。按照“双六有”标准(硬件方面要有休息区域、有免费饮水装置、有意见箱或投诉箱、有统一的服务标识、有宣传阵地、有整洁美观的服务环境;软件方面有文明服务标准、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有办事流程、有便民举措、有群众监督控诉处理机制),改善服务环境。四是优化服务秩序。在窗口醒目位置增设咨询服务台,强化服务引导。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窗口秩序管理,不断挤压“黄牛”的生存空间。
六、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4年5月开始至2014年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5月底——6月初)。 制定下发全局争创“永康公安美丽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窗口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一并于6月10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2014年9月)。各窗口单位要对照创建“美丽窗口”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查找差距不足,抓好整改提高。活动中,要丰富内容、创新载体,打造亮点,创建各具特色的“美丽窗口”工作模式和活动品牌。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在全局窗口单位评选“公安美丽窗口”和岗位标兵,对争创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给予立功嘉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争创“美丽窗口”主题活动,是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满意活动的重要载体,是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展示服务形象的有力抓手。各窗口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优质服务标准,结合市局窗口单位各项规定,将活动迅速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窗口单位典型做法和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窗口和优秀工作者,要发挥好典型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激发广大窗口工作者的内在动力。
(三)强化督查问责。活动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活动的重点内容和阶段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重视信访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及时,甚至抵触创建活动开展的,将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