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93号
关于方岩大道(官川—派溪吕段)
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方岩大道(官川—派溪吕段)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规定,拟在方岩大道(官川—派溪吕段)进行景观绿化建设等。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98.68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23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