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92号
关于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2号楼
外墙装饰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2号楼外墙装饰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有关规定,拟在永康市唐先镇西街189号现唐先镇人民政府用地内对2号楼进行外墙装饰工程建设。
二、装饰的内容主要有:敲除粉刷层重新粉刷、外墙涂料、一层15个窗增加不锈钢防盗窗、南面阳台更换为不锈钢栏杆、屋面卷材、构件加固、门窗修复等。
三、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市财政30万元,自筹10万元。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23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