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推动公安工作综合能力的提升,经市局研究决定,从10月20日开始至11月30日止,在全局开展深化创群众安全感满意集中活动月,现就开展“活动月”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提高见警率
1.巡特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在案件多发路段、时段安排足够警力,积极开展巡逻、设卡、盘查工作。要求:有具体排班计划和巡逻人员名单;派出所要充分整合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力量,有组织开展上街巡逻、区域联防,增强防范社会化的效果;每逢集市日或有大型群体性活动,要组织人员维护秩序,开展有针对性防范宣传,进一步提高见警率。
2.继续实施警车“闪亮”工程,夜间上路执行任务的警车必须开启警灯。
3.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流管大队要加强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重点村、复杂村、“城中村”以及城郊结合部治安相对复杂地区、部位的集中清查整治,每月不少于二次。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4.牢固树立执法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执法意识,强化中层领导坐堂值班、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涉案及非涉案财物管理、嫌疑人带出监所辨认等执法制度落实,狠抓110接处警源头执法,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符合法定程序,每一项执法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5.深入开展伤害案件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及时、规范、依法”的要求办理伤害案件,坚决防止和杜绝伤害案件立案不及时、取证不及时、证据材料保管不善,久拖不决等问题。
6.开展信访案件集中清理化解工作,及时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同时要做好执法、信访档案的移交和保管。
三、倾听群众呼声,深化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7.各办案单位要持之以恒地做到“四个必访”,即110报警人员必访、事故当事人必访、刑事及治安案件当事人必访、涉法上访投诉人员必访。机关各部门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对口联系单位的走访工作。
8.各派出所要继续做好当地党政机关干部、村居干部、学校老师、规上企业、500万元以上规下企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访工作,向他们通报警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或现场解决相关问题。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开展专项督察。
9.行政审批科、出入境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永委办发[2014]《关于开展涉企单位、涉企岗位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最大化争取支持和满意。
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人性化为民服务
10.各窗口单位要继续认真开展争创“美丽窗口”活动,端正服务态度,树立良好形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11.治安、交警、派出所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上门办证送证、机动车检验下乡送检、新车上牌委托代办以及预约、错时服务等便民举措。
12.各派出所要不断推进社区警务建设,走村入企,让民警更好地融入社区、融入群众,全面提升民警在社区的影响力。
五、增进警民沟通了解,拓宽宣传渠道
13.政治处宣传科及各单位要强化“美丽窗口”专题宣传工作,在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充分发挥微电影、微信平台、微博、墙体、黑板、单位公开栏、LED等多种新媒体宣传渠道作用,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展现警务活动成果,传播公安机关正能量。
14.政治处要制定创满意集中“活动月”专门的宣传标语及相关宣传内容,由派出所负责张贴实施。
15.政治处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撰写致每位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警务保障室印制后交由派出所发放,要求学生家长在公开信上签名后,交回学生所在学校。此项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
16.各派出所要有计划开展社区广场警务宣传、公开返赃大会、邀请百姓进警营体验等警民互动活动,增强警民感情,加强沟通交流。
17.交警大队要在现有宣传阵地和载体上集中宣传全局性的公安工作,并充分利用短信平台的作用,以发短信的方式向所有驾驶员开展专项宣传。具体内容由政治处宣传科提供。
六、提升管理效能,改进交通管理机制
18.交警部门要在节假日和上下班高峰时段,合理安排警力上路执勤,最大限度提高路面交警见警率、管事率和自身良好形象。同时,要改进接处警工作机制,争取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快速处警及简易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新成效。巡特警大队要加强治安岗亭执勤人员管理,端正言行举止。
以上工作意见望各单位充分领会,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掀起新一轮争创群众满意活动的高潮。具体组织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创满意活动办公室(督察大队)邮箱。督察大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要组织专项督察,并在11月下旬开展一次全局各单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到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永康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16日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推动公安工作综合能力的提升,经市局研究决定,从10月20日开始至11月30日止,在全局开展深化创群众安全感满意集中活动月,现就开展“活动月”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提高见警率
1.巡特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在案件多发路段、时段安排足够警力,积极开展巡逻、设卡、盘查工作。要求:有具体排班计划和巡逻人员名单;派出所要充分整合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力量,有组织开展上街巡逻、区域联防,增强防范社会化的效果;每逢集市日或有大型群体性活动,要组织人员维护秩序,开展有针对性防范宣传,进一步提高见警率。
2.继续实施警车“闪亮”工程,夜间上路执行任务的警车必须开启警灯。
3.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流管大队要加强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重点村、复杂村、“城中村”以及城郊结合部治安相对复杂地区、部位的集中清查整治,每月不少于二次。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4.牢固树立执法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执法意识,强化中层领导坐堂值班、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涉案及非涉案财物管理、嫌疑人带出监所辨认等执法制度落实,狠抓110接处警源头执法,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符合法定程序,每一项执法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5.深入开展伤害案件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及时、规范、依法”的要求办理伤害案件,坚决防止和杜绝伤害案件立案不及时、取证不及时、证据材料保管不善,久拖不决等问题。
6.开展信访案件集中清理化解工作,及时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同时要做好执法、信访档案的移交和保管。
三、倾听群众呼声,深化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7.各办案单位要持之以恒地做到“四个必访”,即110报警人员必访、事故当事人必访、刑事及治安案件当事人必访、涉法上访投诉人员必访。机关各部门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对口联系单位的走访工作。
8.各派出所要继续做好当地党政机关干部、村居干部、学校老师、规上企业、500万元以上规下企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访工作,向他们通报警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或现场解决相关问题。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开展专项督察。
9.行政审批科、出入境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永委办发[2014]《关于开展涉企单位、涉企岗位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最大化争取支持和满意。
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人性化为民服务
10.各窗口单位要继续认真开展争创“美丽窗口”活动,端正服务态度,树立良好形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11.治安、交警、派出所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上门办证送证、机动车检验下乡送检、新车上牌委托代办以及预约、错时服务等便民举措。
12.各派出所要不断推进社区警务建设,走村入企,让民警更好地融入社区、融入群众,全面提升民警在社区的影响力。
五、增进警民沟通了解,拓宽宣传渠道
13.政治处宣传科及各单位要强化“美丽窗口”专题宣传工作,在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充分发挥微电影、微信平台、微博、墙体、黑板、单位公开栏、LED等多种新媒体宣传渠道作用,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展现警务活动成果,传播公安机关正能量。
14.政治处要制定创满意集中“活动月”专门的宣传标语及相关宣传内容,由派出所负责张贴实施。
15.政治处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撰写致每位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警务保障室印制后交由派出所发放,要求学生家长在公开信上签名后,交回学生所在学校。此项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
16.各派出所要有计划开展社区广场警务宣传、公开返赃大会、邀请百姓进警营体验等警民互动活动,增强警民感情,加强沟通交流。
17.交警大队要在现有宣传阵地和载体上集中宣传全局性的公安工作,并充分利用短信平台的作用,以发短信的方式向所有驾驶员开展专项宣传。具体内容由政治处宣传科提供。
六、提升管理效能,改进交通管理机制
18.交警部门要在节假日和上下班高峰时段,合理安排警力上路执勤,最大限度提高路面交警见警率、管事率和自身良好形象。同时,要改进接处警工作机制,争取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快速处警及简易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新成效。巡特警大队要加强治安岗亭执勤人员管理,端正言行举止。
以上工作意见望各单位充分领会,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掀起新一轮争创群众满意活动的高潮。具体组织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创满意活动办公室(督察大队)邮箱。督察大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要组织专项督察,并在11月下旬开展一次全局各单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到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永康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