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2014年1月,我局正式成立案件审查攻坚小组以来,勇于探索,积极服务,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攻克了一批疑难案件,积累了许多经验,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得到了公安部、省厅和金华市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领导批示和“9·28”全市案件审查攻坚队伍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攻坚能力,经研究决定,全面加强案件审查攻坚工作。
一、完善审查室硬件建设
1.完善专案审查室硬件设施,按照有利于案件审查攻坚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隔离、防护装置。
二、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2.建立案件审查攻坚长效机制,成立“案件审查队”,固定一批专业人员专门负责全局案件审查攻坚工作,实行“实体+虚拟”的运行模式,确保案件审查攻坚品牌的持续发展。
3.推行审查攻坚主审员制度,在攻坚小组内选拔培养4-6名主审人员,负责案件的主审和小组成员的带训工作,提高案件审查攻坚成效。主审员可优先推荐为局后备干部人选或人才库人才人选。
4.完善一案一评、跟班学习制度,加大对小组成员和其他刑侦民警的学习培训力度,推广应用审查技战法和测谎技术。优先安排小组成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三、强化日常运行管理
5.案件审查攻坚小组在分管刑侦局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刑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案件审查工作有效开展。
6.明确以下五类受案范围,严格控制专案审查手段使用。
(1)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性案件,犯罪嫌疑人口供未突破案件;
(2)具有深挖价值的系列性、团伙性、职业性犯罪案件;
(3)治安、经侦、交警、派出所等部门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
(4)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
7.简化专案审查审批手续,实行一案一审批。
四、理顺部门协作关系
8.各单位要全力支持案件审查攻坚小组的工作,在分管刑侦局领导批准后,服从人员调用,确保小组成员按时参加专案审查。
9.看守所要加强狱侦中队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狱内侦查的优势,协助做好专案审查工作。
10.看守所要协助案件审查攻坚小组办公室成员物建、使用狱内特情耳目,积极配合开展专案狱侦特情建设试点工作。案件审查攻坚小组办公室成员进入监区接触、了解情况和布置工作,要确保狱内特情耳目的安全。
11.看守所要落实专人负责案件审查攻坚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安全,确保看守力量到位。
12.办案单位领导要到场配合开展案件审查攻坚工作,协助做好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永康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1月,我局正式成立案件审查攻坚小组以来,勇于探索,积极服务,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攻克了一批疑难案件,积累了许多经验,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得到了公安部、省厅和金华市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领导批示和“9·28”全市案件审查攻坚队伍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攻坚能力,经研究决定,全面加强案件审查攻坚工作。
一、完善审查室硬件建设
1.完善专案审查室硬件设施,按照有利于案件审查攻坚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隔离、防护装置。
二、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2.建立案件审查攻坚长效机制,成立“案件审查队”,固定一批专业人员专门负责全局案件审查攻坚工作,实行“实体+虚拟”的运行模式,确保案件审查攻坚品牌的持续发展。
3.推行审查攻坚主审员制度,在攻坚小组内选拔培养4-6名主审人员,负责案件的主审和小组成员的带训工作,提高案件审查攻坚成效。主审员可优先推荐为局后备干部人选或人才库人才人选。
4.完善一案一评、跟班学习制度,加大对小组成员和其他刑侦民警的学习培训力度,推广应用审查技战法和测谎技术。优先安排小组成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三、强化日常运行管理
5.案件审查攻坚小组在分管刑侦局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刑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案件审查工作有效开展。
6.明确以下五类受案范围,严格控制专案审查手段使用。
(1)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性案件,犯罪嫌疑人口供未突破案件;
(2)具有深挖价值的系列性、团伙性、职业性犯罪案件;
(3)治安、经侦、交警、派出所等部门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
(4)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
7.简化专案审查审批手续,实行一案一审批。
四、理顺部门协作关系
8.各单位要全力支持案件审查攻坚小组的工作,在分管刑侦局领导批准后,服从人员调用,确保小组成员按时参加专案审查。
9.看守所要加强狱侦中队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狱内侦查的优势,协助做好专案审查工作。
10.看守所要协助案件审查攻坚小组办公室成员物建、使用狱内特情耳目,积极配合开展专案狱侦特情建设试点工作。案件审查攻坚小组办公室成员进入监区接触、了解情况和布置工作,要确保狱内特情耳目的安全。
11.看守所要落实专人负责案件审查攻坚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安全,确保看守力量到位。
12.办案单位领导要到场配合开展案件审查攻坚工作,协助做好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永康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