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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康市公安局践行群众路线暨队伍问题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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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践行群众路线暨队伍问题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永康市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永康市公安局践行群众路线暨队伍问题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我局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整饬工作纪律、深化作风效能,全面排查整治队伍管理和执法安全的漏洞、隐患,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永康公安的良好形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4年9月到12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践行群众路线暨队伍问题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二次出发见行动,实干为民走在前”为载体,以“严格队伍管理、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要求,加强正风肃纪,督促完善制度规定,强化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队伍安全预防预警管理,彻底排摸队伍隐患,着力解决“两局”(酒局、牌局)、“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凝聚我局“二次出发”正能量。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市委常委、局长傅建军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子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文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江左,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施一军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施一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杰、王革、吕顺进、胡烈松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工作。同时成立专项活动督导组,督导组办公室设督察大队,胡江左同志兼任督导组组长,卢杰、吕顺进、叶伟民兼任副组长,王革、胡烈松、施俊兴、朱志超、朱梅雪、胡能超、朱波、陈宇、应雪薇、项行安、吴子安任组员。

  三、专项活动的重点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查摆为基础,着力排查、整治各单位、各民警在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廉洁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四对照、四整治”。

  (一)对照勤政为民要求,重点整治工作脱离实际、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着力整顿基层所队规范制度不执行、不落实,基层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现象;开展衙门作风和“庸、懒、散”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消极应对、不作为、乱作为,协辅警管理缺位、缺失等问题,整饬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办事效能,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使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的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对照求真务实要求,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滥用职权等问题。加强对实施刑讯逼供等侵权行为和徇私枉法等渎职行为的监管与查处,同时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办案程序违规、手续不全,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为黄、赌、毒以及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执法问题予以严肃处理,真正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改善队伍形象,促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三)对照廉洁自律要求,重点整治民警接受吃请、违规参与民间集资等问题。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力度,对组织纪律松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贪污受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吃拿卡要、乱收滥罚等不作为、消极作为、乱作为情况予以严肃惩处;对自我放松要求,社会交往复杂、结交不良行为人员,与职务有关的搭股经营,参与非正常经济活动,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坚持防患于未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整改。

  (四)对照令行禁止要求,重点整治涉枪、涉酒、涉赌问题。严格对照“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内务条令等要求,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排查、检查。如,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携带枪支参与饭局、酒局及其他不适宜场所;不按规定时间用餐、工作用餐饮酒;在单位期间、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等。

  四、方法步骤

  专项活动从2014年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问题排查(9月16日至9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大力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学习。同时,通过领导带头、专题辅导、典型引导、警示教育、个人自学、集中交流、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金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问责暂行规》等文件及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民警、职工、协辅警深刻理解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引导民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确保全员参加、人人受教育。开展的学习活动要有文字、影像记录。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整改以及我局提出的“四对照、四整治”要求,充分运用“全警大谈心”、个人自查、意见征求等形式,开展认真、全面、系统地排查,把问题查全查细、查准查透。

  1.个人自查自排。各单位中层领导、民警、职工、协辅警,要按照“四对照、四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并填写《个人问题对照自排登记表》(见附件1),民警、职工提交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点评,协辅警提交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点评。

  2.单位重点自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民警自排的问题,开展单位自查,结合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重点问题、重点帮助关注人员,要填写《单位重点问题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单位重点帮助(关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书面报活动办公室备案。

  (二)问题剖析、立抓立改(10月1日至10月31日)

  1.召开剖析、整改讨论会。对单位自我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进行汇总,开展一次专题问题剖析、整改讨论会,并由联系的分管领导以及督导组成员参加。要通过深化“全警大谈心”、恳谈会、意见征求会等多层面、多形式的活动,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长期存在的顽疾、陋习,深刻剖析原因,查找根源,提出相应对策和整改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突破口和切入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确保有条件整改的问题10月底前整改完成,一时难以整改的有跟进整改措施。各单位的《单位队伍重点问题整改登记表》(见附件4)经督导组成员签字后要于11月1日前书面报活动办公室。督导组成员对联系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

  2.强化谈心教育。各单位要切实结合 “全警大谈心”活动,在强化问题整改的同时,对本单位的重点帮助关注人员,落实帮扶机制,制定帮助关注措施。要确定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作为责任人,对重点人员开展谈心教育,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表见附件5)。

  3.纳入预警管理。各单位梳理、汇总的重点隐患问题和重点帮助人员情况要及时传递给队伍问题预防预警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根据情况不同开展分级预警,并会同问题单位开展预防和预警管理。

  (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巩固活动成效,严防队伍安全事故,政治处、纪检监察、法制部门等部门要针对各单位排查上报的队伍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工作,科学制定完善队伍管理和执法安全的各项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效能。

  同时要启动倒逼追责机制,对整改不到位、帮教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对责任领导要予以严肃追责;对问题应排出而未排出,而发生问题的,对责任领导要予以加重追责;对重点人员应摸排帮教而未排摸帮教,导致出现违法违纪的,对责任领导要予以严肃追责,切实通过层层倒查追责,督查专项活动的切实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回顾,总结专项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体会,并及时上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暨队伍问题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是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深化和延伸。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一把手”是此次队教育整顿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政工的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参照局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分方案,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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