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支持人感染
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我市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减轻参保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协同做好防控和救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因治疗需要,经救治专家组同意转往金华、杭州等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确诊病例,结报时不必扣减因转院而先由个人自负的比例费用,可按照在我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起付额和报销比例执行。
二、对参保患者治疗期间确需使用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予以放宽,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可予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三、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要密切协同,主动做好参保患者医药费用的结算和报销工作,要缩短结算周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减轻参保人员垫支负担。本市定点医院在结算时若遇到相关问题,可及时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9日
抄:市委办、市府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