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明确永康市食品药品
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30号)、永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永编【2014】9号)文件精神,从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划转事业编制6人;从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划转事业编制7名;从市水务局饮用水服务站(饮用水检测中心)划转事业编制4名;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划转事业编制2名;从市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划转事业编制4名。
按照人随编走原则,现有相关检验检测人员(除疾控、质检外)随编制划转。为便于工作,将原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胡巧爱、俞浩圣、胡梦姣子;原永康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工作人员陈正喜、胡中豪、吕美贞、胡营超、徐英敏、程群超;原永康市饮用水服务站(饮用水检测中心)工作人员陈婧、应巧蓉、应云卉共十二位同志明确为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5日
抄送:市编委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