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管委会:
为了帮助解决我市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根据永政办[2005]3号《关于建立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13“助困励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及条件:资助对象必须是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家庭,其子女今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大专),已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或正在就读的大学生(包括大专生)。
1、享受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
2、家庭遭受灾难,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医疗费(附病历或医院证明)造成家庭困难,无力解决子女上大学的。
二、助学标准:每位贫困大学生资助2000元。
三、工作程序:
1、各镇(街、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把好助学对象的审核、公示关,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纳入到资助范围。
2、安排受助学生进行填写《2013助困励学申请申批表》,
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并于8月15日前,各镇、街(区)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
附:1、《2013助困励学申请审批表》
2、贫困大中专学生救助分配数
永康市民政局 永康市财政局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