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各水库规范渔船管理的通知
市属各水库:
为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责任,规范我市渔船管理,提高渔船安全适航程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属各水库渔船无渔船登记证书、无检验证书的,要求及时补办相关证件;
二、市属各水库渔船证件齐全,但未按照规定申报营运检验的,要求及时申请检验,补办相关手续;
三、市属各水库渔船证件齐全,但船证不符的,要求及时变更相关证件。
市属各水库必须提高重视,坚决取缔三无渔船,排除各自辖区内渔船安全隐患。
联系方式:渔政管理站:0579-89051608
审批科:0579-87101650
特此通知!
永康市水务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