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石柱镇人民政府:
你辖区池宅果园村要求建设骨灰堂的申请报告收悉,经规划、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审核及相关人员现场勘察,原则同意池宅果园村在本村滴水岩下的规划范围内建设一座骨灰堂。为使该骨灰堂建设规范化、园林化、生态化,请你们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该村做好相关建设工作,并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在650平方米的规划范围内,按建筑面积不超出280平方米的规模,并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二、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节约用地,同时做好建筑物周边的绿化工作。
三、相关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整齐有序,骨灰堂附近应设立祭奠区、焚烧区,并做好防火设施建设。
四、建设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4个骨灰存放格位的标准来确定。
五、骨灰堂属公益性事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乱收费,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正确引导村民进行入放,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推进骨灰堂管理规范化。
六、请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永康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