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永康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3日
永康市公安局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局的实际,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组织全市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以防为主,打防并举“的理念,深入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和提升群众的自身防范意识,为打造“平安永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前期处置、加强应急反应、技术封堵防范、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快速冻结“绿色通道”、提高银行员工素质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种渠道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社会防范宣传氛围,构筑人民群众思想防线,扎牢银行汇款最后关口;通过揭露此类犯罪的作案手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主要手段和特点的知晓率大幅提升,识别和防骗能力明显提高,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东
副组长:局党委委员 应昶
成 员: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指挥中心、经侦、治安、刑侦、行动侦察大队、交警、特警、网警、警务保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新智任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
办公室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组成和分工:
(一)应急处置组(设在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吕子允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应朝升、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文斌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规范接处警工作,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流转工作,加强警情定期梳理分析工作,建立重大突出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银行资金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新的作案手法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通报给新闻媒体,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具体工作参照《金华市公安机关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见附件1)。
(二)平台反制组(设在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大队长李建成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文斌任副组长,主要责任是针对反制平台端口出现的诈骗网络电话,由刑侦部门通过联络员渠道对接电信公司及时进行封堵;通过分析梳理,及时将作案新手法新特点通报给政治处和治安大队,将发现的改号网络电话号码,提交给行动侦察大队,由行动侦察大队对接运营商采取反制或封堵措施。
(三)宣传防范组(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任组长,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正良、网警大队副大队长胡伟楚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工具,深入推广“一分析二咨询三打110”的防骗“三步法”;加强科技防范,利用公安服务在线、公安民警微信、微博等载体,大力宣传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筑牢人民群众的“心防”堤坝。
(四)安全防范组(设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新智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应朝升、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正良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广泛发动群众开展防范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六进”工作制和“三步法”;加强对银行新进员工和企业业主、财务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培训、宣传力度,提高识别、防范、提醒该类犯罪的能力;定期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情况、新的犯罪手段方法通报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具体工作参照《全市治安部门防范通讯诈骗工作方案》(见附件2)。
(五)技术封堵组(设在行动侦察大队)由行动侦察大队大队长钱利成任组长,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文斌、网警大队副大队长吴华锦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特定来电号码的技术封堵工作,积极与通讯运营商做好沟通,探索在移动、联通端口建立反通讯(网络)诈骗反制平台,对冒充银行网址的网站进行查封。网警部门要对冒充银行网址的网站进行查封或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督察组(设在督察大队)由督察大队大队长叶伟民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各项打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促进打防工作顺利推进。
(七)巡逻防范组(设在巡特警大队)由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胡筱宁任组长,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正良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加强银行周边、商业广场等区域的巡逻防控,一旦发现犯罪线索,迅速出击,震慑犯罪。具体工作参照《金华巡特警系统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见附件3)
(八)警务保障组(设在警务保障室)由警务保障室主任周宁任组长,主要任务是保障市区宣传资料,展板制作经费并加强对市局牵头侦办案件的经费保障工作。
四、工作措施
全局各单位要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把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规范前期处置。派出所接报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时,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详细询问受害人的被骗经过,重点了解犯罪时间、地点、有关通信的号码、涉案账号、损失资金、冒充身份等情况,必须按规范录入打防控信息系统。有条件进行紧急止损的,应立即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或者及时联系银行协助报案人开展止损工作,尽最大努力挽回或减少受害者经济损失。具体工作参照《金华市公安局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处置工作规范》(见附件4)。
2.加强应急反应。指挥中心要规范接处警,接到通讯(网络)诈骗警情或咨询服务时,做好防范提醒和劝阻工作,快速将警情、诈骗号码、账户等情况信息通报宣传、治安、刑侦、技侦等部门,根据警情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建立“警媒快速通道”,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会同政治处宣传科第一时间通报给新闻媒体,向社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跟踪回访当事人,询问是否接受过防范宣传,每月予以通报,查找防范宣传空白;要充分利用打防衔接平台的作用,每季发布预警性打防衔接工作建议。
3.技术封堵防范。行动侦察大队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研判信息,由行动侦察大队联络员于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运营商对相关号码采取封堵措施。针对反制平台端口出现的疑似诈骗网络电话,由刑侦部门通过联络员渠道对接电信公司及时进行封堵。
4.加大宣传力度。政治处宣传科要联合电视、电台制作公益宣传短片定期播放,在电视台制作一次专题节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大型广告宣传牌播放公益广告,及时发布典型案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永康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3日
永康市公安局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局的实际,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组织全市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以防为主,打防并举“的理念,深入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和提升群众的自身防范意识,为打造“平安永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前期处置、加强应急反应、技术封堵防范、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快速冻结“绿色通道”、提高银行员工素质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种渠道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社会防范宣传氛围,构筑人民群众思想防线,扎牢银行汇款最后关口;通过揭露此类犯罪的作案手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主要手段和特点的知晓率大幅提升,识别和防骗能力明显提高,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东
副组长:局党委委员 应昶
成 员: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指挥中心、经侦、治安、刑侦、行动侦察大队、交警、特警、网警、警务保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新智任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
办公室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组成和分工:
(一)应急处置组(设在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吕子允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应朝升、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文斌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规范接处警工作,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流转工作,加强警情定期梳理分析工作,建立重大突出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银行资金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新的作案手法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通报给新闻媒体,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具体工作参照《金华市公安机关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见附件1)。
(二)平台反制组(设在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大队长李建成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文斌任副组长,主要责任是针对反制平台端口出现的诈骗网络电话,由刑侦部门通过联络员渠道对接电信公司及时进行封堵;通过分析梳理,及时将作案新手法新特点通报给政治处和治安大队,将发现的改号网络电话号码,提交给行动侦察大队,由行动侦察大队对接运营商采取反制或封堵措施。
(三)宣传防范组(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任组长,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正良、网警大队副大队长胡伟楚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工具,深入推广“一分析二咨询三打110”的防骗“三步法”;加强科技防范,利用公安服务在线、公安民警微信、微博等载体,大力宣传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筑牢人民群众的“心防”堤坝。
(四)安全防范组(设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新智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应朝升、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正良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广泛发动群众开展防范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六进”工作制和“三步法”;加强对银行新进员工和企业业主、财务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培训、宣传力度,提高识别、防范、提醒该类犯罪的能力;定期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情况、新的犯罪手段方法通报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具体工作参照《全市治安部门防范通讯诈骗工作方案》(见附件2)。
(五)技术封堵组(设在行动侦察大队)由行动侦察大队大队长钱利成任组长,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文斌、网警大队副大队长吴华锦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特定来电号码的技术封堵工作,积极与通讯运营商做好沟通,探索在移动、联通端口建立反通讯(网络)诈骗反制平台,对冒充银行网址的网站进行查封。网警部门要对冒充银行网址的网站进行查封或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督察组(设在督察大队)由督察大队大队长叶伟民任组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卞一夫、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各项打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促进打防工作顺利推进。
(七)巡逻防范组(设在巡特警大队)由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胡筱宁任组长,指挥中心教导员吕震河、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童连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颜宏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正良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加强银行周边、商业广场等区域的巡逻防控,一旦发现犯罪线索,迅速出击,震慑犯罪。具体工作参照《金华巡特警系统2015年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见附件3)
(八)警务保障组(设在警务保障室)由警务保障室主任周宁任组长,主要任务是保障市区宣传资料,展板制作经费并加强对市局牵头侦办案件的经费保障工作。
四、工作措施
全局各单位要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把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规范前期处置。派出所接报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时,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详细询问受害人的被骗经过,重点了解犯罪时间、地点、有关通信的号码、涉案账号、损失资金、冒充身份等情况,必须按规范录入打防控信息系统。有条件进行紧急止损的,应立即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或者及时联系银行协助报案人开展止损工作,尽最大努力挽回或减少受害者经济损失。具体工作参照《金华市公安局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处置工作规范》(见附件4)。
2.加强应急反应。指挥中心要规范接处警,接到通讯(网络)诈骗警情或咨询服务时,做好防范提醒和劝阻工作,快速将警情、诈骗号码、账户等情况信息通报宣传、治安、刑侦、技侦等部门,根据警情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建立“警媒快速通道”,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会同政治处宣传科第一时间通报给新闻媒体,向社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跟踪回访当事人,询问是否接受过防范宣传,每月予以通报,查找防范宣传空白;要充分利用打防衔接平台的作用,每季发布预警性打防衔接工作建议。
3.技术封堵防范。行动侦察大队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研判信息,由行动侦察大队联络员于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运营商对相关号码采取封堵措施。针对反制平台端口出现的疑似诈骗网络电话,由刑侦部门通过联络员渠道对接电信公司及时进行封堵。
4.加大宣传力度。政治处宣传科要联合电视、电台制作公益宣传短片定期播放,在电视台制作一次专题节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大型广告宣传牌播放公益广告,及时发布典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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