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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培训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规上企业、行业协会:
为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培养了解企业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并能开发制定培训计划、能组织实施培训活动,能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能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的综合培训人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321”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90号)精神,我市将在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开办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
企业培训师(考试合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证书)
二、培训对象
1.各规上企业人事管理副总,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2.从事企业技能人才培训的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1.职业资格制度现状与发展;
2.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
3.技能人才自主评价“321”行动工作要求;
四、培训安排
第一期 5月9-10日,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永康市九龙北路396号阶梯教室),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87158653(680950) 87101352
第二期 8月8-9日,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永康市九龙北路396号阶梯教室),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87158653(680950) 87101352
五、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参加人员认真填写好【永康市“企业培训师”培训班回执】后,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903808361@qq.com;参加培训时,将回执加盖公章后上交应老师。
附件:永康市 “企业培训师”培训班回执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