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和《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浙人才〔2001〕187号),现就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组织机关及年检对象
年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年检对象为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年检的主要内容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依法经营情况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基本情况等。
三、年检的基本程序
(一)填报《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二)年检机关自受理年检材料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年检手续;
(三)通过年检的服务机构,由年检机关在《许可证》(含副本)加盖年检戳记。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通过年检,由年检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年检时不具备《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修正)》第六条之有关规定的;
(三)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的。
五、其它
1.年检工作今后每年举行一次,于下一年度的3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办理。通过年检的服务机构将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永康人才网统一公布。
2.年检受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府1号楼1310室),联系电话:87101367.
3.此通知可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永康人才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