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公安局
2015年6月9日
永康市公安局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厅、金华市局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4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同志、郭声琨部长等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的发展蔓延,不断健全禁毒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禁毒工作整体成效。
二、工作目标
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打击网上毒品消费市场,切断毒品入境和流通渠道。力争的专项行动期间,全局要迅速清除一批网络涉毒有害信息;侦破一批网络涉毒重大案件;查获和收戒一批网上吸毒人员;惩治一批涉毒问题严重的网络运营服务商和涉毒物流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陈曙初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副组长:孙 尘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应 昶 局党委委员
成 员:吕胜革 禁毒大队大队长
朱永中 网警大队大队长
钱利成 技侦大队大队长
胡筱宁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吕子允 指挥中心主任
卞一夫 政治处宣传科科长
周 宁 警务保障室主任
叶伟民 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胡能超 法制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禁毒大队,由吕胜革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民警施智超为联络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涉毒有害信息清理。各相关警种要加强与网警部门的沟通和整体联动,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巡查发现能力,及时督导网站自查,全面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一是禁毒、网警部门要对网上涉毒暗语、隐语进行整理收集,形成涉毒信息关键词库,建立动态更新的网络涉毒信息长效采集机制。二是网警部门要积极协同网络平台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对呈蔓延趋势的网上涉毒信息进行集中清理、删除、屏蔽,从涉毒信息来源渠道净化网络环境,对网上公开贩毒、兜售制毒设备及物品、传播制毒技术和犯罪方法信息的,一律依法清理删除,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落地查人,并提供给禁毒部门开展抓捕或案件延伸侦查工作;对清理整治不及时的网站,要依法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对问题严重、屡整不改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现发布涉毒有害信息的境外网站、栏目,要同有关部门予以封堵处置。三是网警部门严格落实相关网站管理责任,对不及时发现、删除涉毒有害信息的网站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从源头上进行整治。
(二)强化网络涉毒案件侦破。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这一目标,以专案侦查为切入点,认真梳理排除网上吸毒、贩毒、传授制毒技术、兜售制毒原料及设备和吸毒工具等案件线索,迅速快侦快破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重大网络涉毒案件。一是及时组织网警、技侦等部门,建立专门工作平台,对发现的涉毒线索,认真做好梳理和研判,对没有经营价值的,要立即传递给禁毒部门对相关涉案嫌疑人采取收网抓捕,对抓获的吸毒人员要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进行管理;对符合适度经营条件的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专案侦查。二是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吸毒人员结构和分布,从吸毒人员入手深挖拓展贩毒人员及团伙,打好网上和网下的禁毒合作作战。网警部门要对IP地址、QQ登陆信息、淘宝交易记录、支付宝记录等网上线索做好落地核实工作。三是本着循线追踪,一查到底、一网打尽的侦查思路,坚持打上线、打源头、打团伙、打网络,力争彻底摧毁涉毒销售网络。
(三)强化网上吸毒人员收戒。在侦破案件的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查获和收戒一批长期在互联网上进行吸毒活动的违法人员,并根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要求,依法实施吸毒检测、依法做好吸毒成瘾认定和分类处置工作。对于有吸毒行为的人员,要根据数据库中的吸毒前科记录和查处证据,对吸毒人员成瘾状况进行认定,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对未成瘾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有戒断症状或有吸毒史的成瘾人员,要依法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要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得降格处理;对以贩养吸或有盗窃、抢劫等其他犯罪行为的人员,要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戒毒治疗措施。对尿检呈阴性的人员,要通盘考虑其他证据,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对有吸毒经历的,要进行提醒告诫,防止其复吸。对确实没有吸毒行为的,要视情做好相关解释和禁毒法制教育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关注。对未成年吸毒人员,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家长领回管教,可以将这些人员录入数据库,但不要将其纳入预警管控范围,防止对其今后成长发展造成影响。
(四)强化涉毒网络运营商惩治。网警要积极会同互联网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网上涉毒信息把关不严或持放任态度的网上平台、上网场所、网络账号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网站,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处罚、整顿、关停、取缔。对涉毒问题严重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及时进行约谈、教育、警告和管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网站、企业及个人名单,增强互联网企业自律意识。要主动与治安大队协商,对网上涉毒、网下寄递行业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从培训、教育、约谈等方面入手,强化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识别毒品、发现毒品、举报毒品能力,最大限度堵截毒品从网上走向网下的流动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曙初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领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和作战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禁毒大队吕胜革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行动等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确实抓好此次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二)全警联动,合成作战。此次专项行动,禁毒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网警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第二责任部门的任务,要打破警种界限,围绕线索搜集、案件侦办、清理整治,网上、网下捆绑作战、整体推进,其他警种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辟线索来源,有效利用网络侦查手段,强化网络扫毒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发动基层派出所力量开展深入排查,打击辖区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网络涉毒人员落地抓捕,全面提升网络扫毒行动战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打击互联网涉毒活动作为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举措,要主动协调政治处宣传科,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公共渠道以及公安报刊、网站、微博及公众账号等宣传平台,及时跟进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网络禁毒”的强大社会舆论声势,来震慑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各单位要安排宣传专员参与到案件侦查、经营和抓捕环节中,注意收集和保存案件侦办期间影音资料,在不影响专案侦查的基础上,选择典型案例,广泛向群众进行宣传,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督导考核,及时报送。此次行动考评结果纳入金华市局“利剑2015”专项行动,希望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督察、政治处、警务保障等部门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实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报送信息,重大案件、重要情况、突出亮点要随时上报。同时请各派出所和相关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网络扫毒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报局专项行动联络员施智超邮箱。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公安局
2015年6月9日
永康市公安局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厅、金华市局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4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同志、郭声琨部长等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的发展蔓延,不断健全禁毒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禁毒工作整体成效。
二、工作目标
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打击网上毒品消费市场,切断毒品入境和流通渠道。力争的专项行动期间,全局要迅速清除一批网络涉毒有害信息;侦破一批网络涉毒重大案件;查获和收戒一批网上吸毒人员;惩治一批涉毒问题严重的网络运营服务商和涉毒物流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陈曙初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副组长:孙 尘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应 昶 局党委委员
成 员:吕胜革 禁毒大队大队长
朱永中 网警大队大队长
钱利成 技侦大队大队长
胡筱宁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吕子允 指挥中心主任
卞一夫 政治处宣传科科长
周 宁 警务保障室主任
叶伟民 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胡能超 法制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禁毒大队,由吕胜革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民警施智超为联络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涉毒有害信息清理。各相关警种要加强与网警部门的沟通和整体联动,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巡查发现能力,及时督导网站自查,全面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一是禁毒、网警部门要对网上涉毒暗语、隐语进行整理收集,形成涉毒信息关键词库,建立动态更新的网络涉毒信息长效采集机制。二是网警部门要积极协同网络平台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对呈蔓延趋势的网上涉毒信息进行集中清理、删除、屏蔽,从涉毒信息来源渠道净化网络环境,对网上公开贩毒、兜售制毒设备及物品、传播制毒技术和犯罪方法信息的,一律依法清理删除,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落地查人,并提供给禁毒部门开展抓捕或案件延伸侦查工作;对清理整治不及时的网站,要依法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对问题严重、屡整不改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现发布涉毒有害信息的境外网站、栏目,要同有关部门予以封堵处置。三是网警部门严格落实相关网站管理责任,对不及时发现、删除涉毒有害信息的网站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从源头上进行整治。
(二)强化网络涉毒案件侦破。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这一目标,以专案侦查为切入点,认真梳理排除网上吸毒、贩毒、传授制毒技术、兜售制毒原料及设备和吸毒工具等案件线索,迅速快侦快破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重大网络涉毒案件。一是及时组织网警、技侦等部门,建立专门工作平台,对发现的涉毒线索,认真做好梳理和研判,对没有经营价值的,要立即传递给禁毒部门对相关涉案嫌疑人采取收网抓捕,对抓获的吸毒人员要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进行管理;对符合适度经营条件的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专案侦查。二是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吸毒人员结构和分布,从吸毒人员入手深挖拓展贩毒人员及团伙,打好网上和网下的禁毒合作作战。网警部门要对IP地址、QQ登陆信息、淘宝交易记录、支付宝记录等网上线索做好落地核实工作。三是本着循线追踪,一查到底、一网打尽的侦查思路,坚持打上线、打源头、打团伙、打网络,力争彻底摧毁涉毒销售网络。
(三)强化网上吸毒人员收戒。在侦破案件的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查获和收戒一批长期在互联网上进行吸毒活动的违法人员,并根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要求,依法实施吸毒检测、依法做好吸毒成瘾认定和分类处置工作。对于有吸毒行为的人员,要根据数据库中的吸毒前科记录和查处证据,对吸毒人员成瘾状况进行认定,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对未成瘾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有戒断症状或有吸毒史的成瘾人员,要依法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要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得降格处理;对以贩养吸或有盗窃、抢劫等其他犯罪行为的人员,要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戒毒治疗措施。对尿检呈阴性的人员,要通盘考虑其他证据,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对有吸毒经历的,要进行提醒告诫,防止其复吸。对确实没有吸毒行为的,要视情做好相关解释和禁毒法制教育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关注。对未成年吸毒人员,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家长领回管教,可以将这些人员录入数据库,但不要将其纳入预警管控范围,防止对其今后成长发展造成影响。
(四)强化涉毒网络运营商惩治。网警要积极会同互联网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网上涉毒信息把关不严或持放任态度的网上平台、上网场所、网络账号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网站,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处罚、整顿、关停、取缔。对涉毒问题严重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及时进行约谈、教育、警告和管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网站、企业及个人名单,增强互联网企业自律意识。要主动与治安大队协商,对网上涉毒、网下寄递行业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从培训、教育、约谈等方面入手,强化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识别毒品、发现毒品、举报毒品能力,最大限度堵截毒品从网上走向网下的流动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曙初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领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和作战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禁毒大队吕胜革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行动等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确实抓好此次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二)全警联动,合成作战。此次专项行动,禁毒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网警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第二责任部门的任务,要打破警种界限,围绕线索搜集、案件侦办、清理整治,网上、网下捆绑作战、整体推进,其他警种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辟线索来源,有效利用网络侦查手段,强化网络扫毒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发动基层派出所力量开展深入排查,打击辖区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网络涉毒人员落地抓捕,全面提升网络扫毒行动战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打击互联网涉毒活动作为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举措,要主动协调政治处宣传科,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公共渠道以及公安报刊、网站、微博及公众账号等宣传平台,及时跟进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网络禁毒”的强大社会舆论声势,来震慑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各单位要安排宣传专员参与到案件侦查、经营和抓捕环节中,注意收集和保存案件侦办期间影音资料,在不影响专案侦查的基础上,选择典型案例,广泛向群众进行宣传,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督导考核,及时报送。此次行动考评结果纳入金华市局“利剑2015”专项行动,希望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督察、政治处、警务保障等部门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实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报送信息,重大案件、重要情况、突出亮点要随时上报。同时请各派出所和相关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网络扫毒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报局专项行动联络员施智超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