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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现将《永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公安局

                                2015年8月4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永康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声誉,推动我市公安工作综合竞争力的明显提升,根本扭转我局在警务评议中安全感、满意度不理想的状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公安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党委政府的认可度。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局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曙初

常务副组长:钱子健

副  组  长:局党委其他党委委员

成      员:局属各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办公室(简称“满意办”),由纪委书记胡江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伟民、卢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督察大队(考核办)同志和政治处、办公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交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满意办具体负责抓好提升全局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的组织、牵头、汇总、协调、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创满意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全局努力,确保总体满意度达90%以上。力争我局在金华市公安机关年终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总评成绩名次前移;

(二)纵向同比本局往年安全感、满意度的评议成绩有所提升;

(三)力争总体安全感成绩在金华各县市名次前移。分项安全感评估中,在盗窃、伤害、夜间外出安全、街面见警率等延伸性调查中成绩有所提升;

(四)分项满意度评估中,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公正执法、打击违法犯罪等延伸性调查中成绩有所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交通管理、接处警工作、伤害案件查处、打击侵财犯罪、民警及协警的队伍形象建设、公安窗口服务形象建设、受理立案、治安乱点整治、公安宣传等;

(二)重点对象:报警人员、窗口办事人员、交通参与人、流动人口、企业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110接处警规范,提高接处警环节满意度。

指挥中心要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本单位管理、训练,树立指挥长和接警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尤其是在接警时做到热情、耐心、熟练、规范。二是要指导、监督各处警单位严格执行接处警相关规范规定,做到出警迅速、携装齐全、着装规范,语言文明,行为恰当。刚分配到派出所工作的新警处警应当有老民警带领,避免或减少因处警过程中言语及行为不当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三是要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规定》,一线接处警和查处酒驾等执法活动一律携带使用执法记录仪,提高民警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减少涉法信访、投诉,维护当事人及民警的合法权益。(责任局领导:徐子建;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二)改进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交警大队要着重围绕交通治堵保畅、事故快速处理、车驾管服务等方面优化工作成效。做到交通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防止严重道路交通堵塞。在节假日和上下班高峰时段,合理安排警力上路执勤,最大限度提高路面交警、协管员的见警率、管事率和自身良好形象。要改进交通事故接处警机制,采取屯警路面,巡处结合等方式,提高事故处警速度和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争取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新成效。交警大队要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推进实施。(责任局领导:马南峰;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三)优化窗口服务,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政治处要专门制定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以争创“标兵窗口”、“美丽窗口”、“示范窗口”等为载体的创优验收活动。要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单位,健全服务标准,推行群众评价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安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局属各窗口单位、派出所办事窗口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服务意识教育,推进一系列人性化便民服务举措,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工作日中午、双休日设立延时(无休)服务窗口等做法,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协辅警招录、考核、奖惩、淘汰机制,着力提升协辅警的形象和素质,规范仪容仪表,端正言行举止,确保良好的形象。年内专门组织开展一次协辅警形象评比活动。(责任局领导:施一军;责任单位:政治处、窗口单位、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

(四)加强执法源头管理监督,严格依法办案。

法制大队要完成执法质效管理评定系统的升级改造,全面实施涵盖案件受理、案件办理、执法管理、执法效率、执法效果和执法能力等内容的积分制;积极推行警种执法办案积分制;要加强对接处警工作、未结未破案件、伤害案件、办案区管理使用等案件源头监督管理,经常性组织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定期通报;要以正在开展的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落实公安机关受理立案规定;要落实好接报警首问责任制,确保接受群众报警不推诿,办案不拖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推进伤害案件的办案规程,按照“及时、规范、依法”的要求办理伤害案件,坚决防止和杜绝伤害案件立案不及时、取证不及时、证据材料保管不善、久拖不决、信访不断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伤害案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办结伤害案件积案,竭力消除群众的关注热点和不满意情绪。(责任局领导:吴文伟;责任单位:法制大队、各派出所)

(五)强打促防,坚持打击侵财犯罪高压态势。

一要成立打击侵财犯罪专班,持续保持打击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松懈。二要抓重点,严厉打击各类侵财型违法犯罪,特别是系列性、团伙性、职业性侵财犯罪。三要把侦查破案作为首要措施,把追赃返赃作为民生保障,组织优势警力,最大限度地做到多破案、多追赃、多返赃。四是刑侦大队现场勘查人员要加强侦、防、宣衔接工作,开展人性化服务;侦察人员在现场勘查的同时要发放防范宣传资料和提出个性化、针对性的防范整改意见给被害人,注意自身形象,提高满意率,必要时还要将防范建议通报给辖区派出所。刑侦大队对这项工作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考评、确保成效、形成经验,推进进展情况要及时报满意办。(责任局领导:应昶;责任单位:刑侦大队、各派出所)

(六)加大防控力度,全天候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1.防控办牵头,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以巩固成效、破解难题、突破重点为核心,围绕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个重点,完善社会治安“十张网”立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巡特警大队及各派出所等单位要在案件多发路段、时段安排足够警力,采取明、暗结合方式加强巡逻、设卡、盘查工作。派出所要充分整合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力量,有组织开展上街巡逻、区域联防,增强防范社会化的效果;每逢集市日或有大型群体性活动,要组织人员维护秩序,开展有针对性防范宣传,进一步提高见警率;要加强后半夜巡逻守候力度,竭力做到“猫鼠同步”,增强工作实效。(责任局领导:徐子建;责任单位: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等)

2.治安大队牵头,要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挂牌整治治安乱点区域,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化“驻村联户”机制运行,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及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规范警务室运行;各一线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有计划地开展重点村、复杂村、“城中村”以及城郊结合部等治安复杂地区、部位的集中清查整治活动。继续实施警车“闪亮”工程,夜间上路执行任务的警车必须开启警灯。(责任局领导:沈东;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流管大队、各派出所)

(七)竭诚开门纳谏,广泛倾听群众呼声。

1.广泛向工作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提高满意率。利用窗口服务环节、接处警环节、交通事故处理环节、刑事案件现场勘察环节、案件办理环节、外来人口登记环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向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界人群征求意见。各派出所要主动向当地党政机关干部、村居干部、学校老师、规上、规下企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访工作,向他们发放公开信,通报警务工作、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局办公室适时以局名义拟写公开信寄发全市“两代表一委员”,宣传公安工作亮度并征求意见建议。(责任局领导:李玲俐;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各派出所)

3.相关派出所、各业务大队、单位要继续按照永委办《关于开展涉企单位、涉企岗位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与相关企业、单位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力争在10月底到11月份开展的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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