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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科技局党组
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5年,永康市科技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通知》(永委办发[2014]39号)文件要求,廉洁从政,清正为民,着力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市科技局现有党支部一个,党员23名,其中:局机关党员10名,退休党员10名,下属单位党员3名。干部总数10名,其中:市管干部5名(其中退出现职领导1名),中层正职3名,副职1名。有下属单位2 家,汽车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和浙江永康五金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
(一)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党组十分重视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的八项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的八项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名单,研究制定了《永康市科技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与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分工、有行动,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每季度一次召开专题例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自觉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不出任何差错。严格执行《永康市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意见,不以权谋私。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四个严禁”情况,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推进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经费使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完善,并建立了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以工业科技管理科为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科室,并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安排、科技成果评审鉴定、企业新产品认定等环节加强防控,切实抓好科技项目立项信息公开、过程信息公开和结题验收信息公开,保障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绩效。通过上述措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有效增强全局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
(二)加强学习,提高科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学习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市科技局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制订了《永康市科技局201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为重点学习内容,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了“三严三实”、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结合部门工作,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及下属生产力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国务院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省科技厅《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积极投入“平安永康”创建活动,认真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今年十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局党组及时将《准则》和《条例》印发给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并在周一学习夜组织了学习和讨论。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廉政建设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部门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着力把科技管理部门建设成为行政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公仆形象好的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促进科技管理水平及机关服务效能的提高。
(三)强化管理,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自律。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范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局领导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牢记“两个务必”,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故报告、出国境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积极参与涉企部门及涉企岗位的民主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了市纪委下发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贯彻落实《永康市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并执行《永康市科技局财务管理规定》、《永康市科技局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大宗物品按规定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项目申报、经费使用等各项规定。健全考核制度,把执行制度情况列为各科室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坚决遏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苗头。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并上报了权力清单。坚持慎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件,都能及时予以办理,办结率达100%。严格要求每个党员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规定”及“六个严禁”,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永康市委市政府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做到令行禁止。
(四)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