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1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和《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浙人才〔2001〕187号),现就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组织机关及年检对象
年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年检对象为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等)。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年检的主要内容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依法经营情况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基本情况等。
三、年检的基本程序
(一)填报《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二)年检机关自受理年检材料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年检手续;(三)通过年检的服务机构,由年检机关在《许可证》(含副本)加盖年检戳记。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通过年检,由年检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年检时不具备《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修正)》第六条之有关规定的;
(三)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的。
五、其它
1.年检工作3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逾期不予办理。通过年检的服务机构将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永康人才网统一公布。
2.年检受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府1号楼1310室),联系电话:87101367。
3.此通知可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永康人才网下载。
附件:1.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2.服务项目业务开展情况统计表
3.专职从业人员登记表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书到QQ群下载)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3日
附件1:
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二〇 年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 法人代表 | ||
经营地址 | 手机号码 | ||
许可证编号 | 办公电话 |
年检提交材料登记表
编号 | 提交的材料 | 查验情况 | |
1 | 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申请表一式二份 | ||
2 | 上一年度工作经营情况总结 | ||
3 | 专职从业人员登记表 | ||
4 | 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 ||
5 | 办公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 ||
6 | 上一年第四季度社保缴费凭证(社保机构出具) | ||
7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
8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
9 | 结案材料(受查处机构提供) | ||
申报年检单位意见 | 以上信息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年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年检机关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