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永康市旅游行业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永安委办〔2016〕4号)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永康市旅游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永康市旅游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旅游行业及游客安全素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行业安全生产有序平稳发展,保障G20国际峰会顺利召开夯实坚实基础。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组织机构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二)“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成立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广涛;
副组长:卢刚、胡予文、陈刚;
成员:林志刚、吕振荣、周金洪、应蕾、朱丹、吕莹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业管理科,主要负责制订活动实施方案、了解行业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参与“宣传咨询日”活动、汇总行业活动信息、数据等。
三、活动内容
(一)旅游局机关
1、学习上级文件、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
2、组织局机关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3、组织参与“宣传咨询日”活动。
4、办公室负责安排旅游安全宣传资料的准备,并做好局机关的宣传教育活动。规划科负责对A级旅游景区的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行管科负责对星级饭店、旅行社企业的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市场科负责活动月期间,本局主办或承办的旅游节庆活动中的安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个主题,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良好的宣传氛围。
5、向旅游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品。由行业管理科负责落实(旅游企业收到文件后,到旅游局行业管理科领取,联系电话:87127710、665506。领取宣传品时上报本企业的活动月实施方案。)
(二)旅游企业
1、各旅游企业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订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月实施方案,并在6月10日之前将活动月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旅游局行管科。
2、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旅游企业要利用主题横幅、电子屏幕、黑板报、“安全生产月”主题粘贴画、宣传挂图、展板、安全问候卡等载体,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由旅游局统一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4、旅游企业要结合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活动以及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个旅游企业,需在“安全生产月”中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星级饭店以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为主;旅行社以交通事故、游客突发疾病为主;旅游景区以森林火灾、游客意外事故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