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6〕112号
关于永康市玫瑰园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玫瑰园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因玫瑰园项目施工人员居住临时用房的需要,需临时占用江南街道溪心村一队、二队的大面塘山、金华坟山部分山林地。
二、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共5853.25平方米,投资300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临时占用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