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15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稳岗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8%。
三、补贴标准:稳岗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201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申报材料:《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015年12月工资册原件及复印件;自然减员说明(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9月30日
六、申报地点:永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二楼41号窗口)
七、联系电话:87173910、87173590
附件:1.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 康 市 财 政 局
浙江省永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1: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企 业 名 称 | 营业执照号码 | ||||||||||||
企 业 性 质 | 经营场所 所在地 | ||||||||||||
法 定 代表人 | 电话 | 手机 | 传 真 | ||||||||||
经办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 系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企业开户名称 | |||||||||||||
开 户 帐 号 | 开户银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657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