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6〕266号
关于永康市城管执法局直属执法大队
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大队:
你单位要求审批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及《永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实施方案》和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望春西路28号老检察院大楼内对七楼办公用房修缮改造为直属执法大队江南中队办公用房。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墙柱面粉刷面积1300平方米,吊顶修复面积360平方米,卫生间改造面积20平方米以及水电线路安装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98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