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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永康市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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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永康市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卫生计生办、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永康市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914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914日印发

永康市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提升卫生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保障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根据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卫防2016〕2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提供卫生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以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为目标,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将计生“三查”( 查环查孕查病)、妇女健康促进、妇女病普查等项目整合为“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让群众得实惠。通过检查,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素养,提升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幸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生殖健康检查,促进其他计生技术服务工作和妇女健康促进项目落实,提高妇幼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户籍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妇幼健康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告知率达到95%以上,降低妇女生殖道感染患病率、艾滋病感染率,提高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妇女的生殖健康素养和水平得到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规范服务。强化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维护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力,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规范服务,确保质量,提升检查的舒适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免费检查,自愿参与。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参加检查。

(三)整合资源,互促共进。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将计生“三查”、妇女健康促进、妇女病普查、农民健康体检、孕期检查等项目整合为“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优化检查流程,提升项目质量,保障妇女健康促进各项目均较好落实,促进项目效益最大化。

(四)查宣结合,以查促治。在开展生殖健康检查过程中,做好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对查出的病例给予及时治疗和转诊,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水平。

四、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对象为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的20-64岁适龄妇女,重点为20-49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

(二)服务内容

1.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以户籍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每两年为其提供一次免费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免费检查项目: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子宫、附件B超,宫颈脱落细胞检查,乳腺触诊等。

2.宣传咨询服务。为参加检查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健康宣教、咨询和避孕指导服务。

3.治疗转诊服务。对查出的病例能即时治疗的即时治疗,需要转诊的及时提出转诊方案,开通转诊绿色通道。

4.跟踪随访服务。建立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做好异常人群的跟踪随访工作。

五、相关机构职责

为保质保量完成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确定镇(街道、区)卫生计生办负责宣传发动、人员组织等工作。

各镇(街道、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的初检医疗机构,负责生殖健康检查、健康宣教、咨询指导、建立档案、跟踪随访等工作。从事生殖健康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制定辖区内生殖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按照《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好相关培训工作。负责承担全市的技术指导和检出阳性病例的会诊及后续的临床治疗工作。根据方案要求对生殖健康检查单位实行备案制度,确保人员、地点、设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质量控制。

六、项目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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