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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康市县域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
能力提升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2016-2019年)的通知》(浙卫发〔2016〕45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于2016年启动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拟将芝英中心卫生院等三单位列为培育对象,现将《永康市县域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方案(2016-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永康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6日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印发
永康市县域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建设方案(2016-2019年)
乡镇卫生院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等。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的流动集聚,以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将更多地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等医疗任务,分流和缓解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压力。
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要是从特色科室建设、骨干人员培养、医疗设备配置、业务用房建设、住院病房建设等多方面着手,着力提升中心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乡镇,成为县域医疗技术分中心,在县域分级诊疗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功能。
一、建设对象
芝英中心卫生院、象珠中心卫生院和龙山镇卫生院为我市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培育对象,正式建设单位以上级卫计委批复为准。
二、建设目标
1.业务用房达到标准化,布局科学合理;医疗设备配置达到B类或A类标准。
2.明显提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特别是急诊科、外科、产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科的业务能力。
3.住院床位达到浙卫发〔2016〕30号下达的“十三五”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设 1-3个规范化的病区(护理单元),实际病床年使用率达60%以上。
4.基本建成 1-2个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核准的特色科室(专科),并对周边地区形成服务辐射,形成一支卫生技术骨干队伍。
5.建立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规范签约率高于县域平均水平,能够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绩效明显高于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水平。
7.卫生院信息化管理达到较高水平,建立互联互通的电子健康档案与HIS管理系统,与上级医院建立信息化双向转诊通道,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建有面向公众的服务网络平台。
8.群众对卫生院服务的满意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