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7〕8号
关于永康市石柱镇敬老院消防改造
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2016〕42号《养老机构综合整治及许可登记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和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石柱镇姓傅村富民路49号对现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2852.53平方米,其中消防控制室改造面积15平方米,箱泵一体化消防加压设备一套,稳压给水设备一套,消防控制设备一套、喷淋稳压装置一套及水电安装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65.67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52.54万元(80%),自筹13.13万元(20%)。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