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7〕7号
关于永康市象珠镇敬老院消防改造
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2016〕42号《养老机构综合整治及许可登记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和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向荣街160号对现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1606平方米。原有消防钢楼梯加高至3层,设置消防水池一座,汽油便携消防水泵一台,防水带8卷及灭火器23只等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51.8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41.44万元(80%),自筹10.36万元(20%)。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
五、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