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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的通知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意见(试行)》(永政〔2010〕5号)文件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激励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称见习基地)建设,创办一批管理规范,条件优良的就业见习基地,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评选名额
(一)基本条件
1、提供的见习岗位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和能力水平,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
2、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见习生的管理工作,配备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带教老师;
3、有完善的见习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带教和见习生考核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生产安全;
(二)评选名额
控制在见习基地30%以内的名额为2016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
申报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1、《2016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可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khrss.gov.cn或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下载);2、见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3、见习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汇编;4、下一年度见习岗位、见习计划(方案);5、见习基地兼职指导老师情况一览表(包括姓名、职务或职称、学历等),以及见习指导老师聘书复印件;6、上一年度单位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总结;7、上一年度见习基地接受见习生情况综述材料(见习生学历、专业、安排岗位、见习后去向)。
请参评单位将申报材料文字稿和电子稿于5月3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审核及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