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建立符合医疗服务行业特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知识价值,并建立与公立医院改革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根据《关于印发永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适应行业特点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三、实施范围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永康市中医院、永康市骨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