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气象局:
你局要求审批永康市国家标准气象观测场及防灾减灾业务用房项目追加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原经永发改〔2016〕223号文批准的国家标准气象观测场及防灾减灾业务用房项目概算总投资,漏算划拨用地成本费254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6.8万元以及调整增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23.7万元,经市政府批准及相关部门同意,原则同意该项目在原已批准项目总投资3976.33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294.5万元,追加后项目总投资4270.83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