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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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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760),现就申报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专业与技能特点的见习岗位的单位。

()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且有专门人负责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

()制定健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及考核鉴定制度。

()每年度可以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

()有详细的、切实可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安排计划。

()推出的每个就业见习岗位至少有一名工作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指导老师,专门负责就业见习带教工作。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能为参加见习人员提供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出建立见习基地的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单位简介、师资情况介绍、见习计划、见习管理考核制度等)(加盖公章)。

三、认定程序

(一)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材料初审,再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成考核小组,赴各申请单位实地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二)评估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其它事项

请申报单位将材料文字稿和电子稿于112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一楼)

联系人:胡丽芳、鲍秋霞

电话:0579-87172412

邮箱:zjykrc@126.com

附件: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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