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集中检查和调研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和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对象
时间:2017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
对象:全市各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区)。
二、主要内容
对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情况,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详见附件)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检查调研以下内容:
(一)公开招聘。是否存在违规公开招聘情况,包括招聘计划制定、招聘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告公示等环节是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对公开招聘的社会关切热点和相关举报投诉是否进行妥善处置。
(二)岗位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设置方案,有无违规突破专技岗位结构比例;对“双肩挑”人员岗位管理情况;细化完善岗位任职条件情况;单位建立健全岗位聘期考核制度情况,是否建立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三)人员聘用和交流。是否严格执行人员聘用制度,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工作是否规范、科学;人员交流(选聘)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四)防治“吃空饷”。对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是否及时核实处理发现的问题;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情况。
(五)综合指导监管。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职责情况,包括建章立制、落实定期指导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查处和突发事件对应处置情况。调研了解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情况。
三、检查调研方式
检查调研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全市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要对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对有问题的单位督促立即整改。各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要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13日前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和人力社保局。
(二)实地调研。10月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调研组,开展重点抽查并实地走访调研相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区)要自觉规范和改进人事管理,促进规范管理与落实单位自主用人权相结合。
(二)抓住工作重点。要明确检查重点,盯紧公开招聘、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找出症结,补齐短板。不仅要查工作、查程序,更要看改革、看成效,使检查调研成为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