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分局(所)、直属各单位:
现将《永康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永康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浙江省市场监督领域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的通知》(浙工商企管〔2017〕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和巩固具有浙江特色的“按标监管、一次到位”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体现公平公正,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此次抽查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所)、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企业监管科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相关业务科室要积极组织、参与抽查活动和对涉及抽查事项做好业务指导,必要时可根据检查小组申请增派业务骨干参与检查;信息化和网络经营监管科要做好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人事科对抽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考评;办公室要为抽查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各分局(所)、业务科室要强化团结协作意识,为各检查小组开展抽查活动提供协助配合等各种便利条件。
三、工作任务
根据设置的联合抽查任务以及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本次抽查活动任务共七项任务,涉及企业742家企业:
(一)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抽查588家;
(二)浙江省失信被执行人关联企业专项抽查121家;
(三)浙江省广告经营企业专项抽查20家;
(四)浙江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随机抽查1家;
(五)浙江省食品经营(销售)单位随机抽查7家;
(六)浙江省药品经营(零售)企业随机抽查3家;
(七)浙江省制造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专项检查2家。
本次抽查活动对被检查对象“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同一企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的检查内容一次完成,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一次查”。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30日)
1.制订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局要求,接收抽查任务,调整确认被检查企业名单,并结合实际,制订抽查活动工作方案。根据抽查任务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决定分两批进行。10月份具体对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抽查588家进行抽查;11月份对其它的六个任务154家进行抽查。(责任单位:企业监管科)
2.确定检查人员。根据具体抽查任务,结合各分局(所)、业务科室人员力量组建检查小组,每组2人,由1人担任组长,负责检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其中在10月份抽查活动组建26个检查小组,每组检查23家;11月份抽查活动组建17个检查小组(任务二13个组,任务三2个组,任务四、五1个组,任务六、七1个组)。(责任单位:各分局(所)、各相关科室)
3.抽取检查人员。本次抽查活动,采取检查小组与被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方式,检查小组与被检查企业一一匹对锁定,具体执行对该企业的抽查任务。(责任单位:企业监管科、法规科、人事科)
4.组织业务培训。编印“双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学习资料,组织抽查人员学习“双随机”抽查监督实施细则及业务标准,了解综合监管警示系统主要功能设置、掌握“双随机”综合抽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抽查系统”)相关应用操作。(责任单位:企业监管科)
(二)实施阶段(任务一:10月1日—31日;任务二至七:11月1日—30日)
5.预查比对。根据企业基本情况,按照“一次到位”要求,确定该企业此次抽查所涉及的“2+X”事项,即:企业登记事项、企业公示信息为必查内容,其它检查内容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凡是涉及的均纳入此次检查内容。按照“一企一表”的方式,打印各个检查事项的专项检查表和《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汇总表)。同时,通过预查比对,如发现存在回避情形或检查事项需要增派特定人员参与的,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调整或选派。(责任单位:各检查小组)
6.发放通知。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其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能通知的检查事项,不得向企业透露有关情况。(责任单位:各检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