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调整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关于调整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规范档案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调整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兴周         

副组长:应向群  

档案安全保管责任人:徐 

档案员:姚 

各科室档案收集人员:潘怡君      工业科

                    胡娉婷      农社科

                    叶沐阳      专利科

档案员负责本单位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集中保管与利用工作,各科室档案收集人员要做好向档案员移交本科室产生的重要档案,各档案工作已纳入本单位各科室综合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永康市科技局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永康市科学技术局

20171219

抄送:永康市档案局

 

 

 

 

 

 

 

 

 

 

 

 

 

附件:

 

永康市科技局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1.综合档案室职责

2.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3.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职责

4.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5.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6.档案保管制度

7.档案保密制度

8.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9.档案交接制度

10.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1.档案统计制度

12.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3.档案数据安全保密制度

14.档案数据管理维护制度

15.档案数据网上查询利用制度

16.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安全保管和备份制度

 

 

 


综合档案室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负责本单位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调阅利用工作;做好档案信息数字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组织安排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销毁工作;按规定向市档案局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四、编制各种档案的电子目录数据库及各类编研材料,为局机关提供利用服务。

五、编制年度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按时向市档案局报送。

六、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活动。

二、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档案部门按要求做好工作。

三、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四、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五、对档案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处罚。


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指示,努力完成档案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档案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学习专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政治业务水平。

三、负责制订档案室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内容、监督检查档案室工作。

四、按照《档案法》,组织拟定和修订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在本职权范围内审批档案的查阅、借阅案卷,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组织本单位专职、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下属单位档案业务监督、指导与检查工作。

七、关心解决档案干部具体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以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热爱档案事业、熟悉档案业务、制定有关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严格接收手续并把好质量关,做好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

四、认真贯彻《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定》,实施科学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升级达标。

五、加强基础建设,熟悉本机关室藏档案,编制组织沿革、大事记、年鉴、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检索工具和专题资料。

六、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办理,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七、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及鉴定工作的规定,定期鉴定档案,及时做好档案的存毁和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凡是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并已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收发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本机关编制的简报,以及反映本机关重要活动的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保存。

2.本机关活动中形成的业务档案。

3.信访、财务等工作材料。

二、立卷归档时间:

1.机关文书档案应坚持做好平时收集,把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按流水号收集齐全,于第二年初进行整理、归档,六月底前完成归档工作。

2.机关会计档案在年终立卷后由财务部门暂时保存一年,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3.基建档案应在工程结束竣工后三个月内归档;设备随机文件材料在开箱时归档,安装及维修文件材料在工作结束后归档。

4.声像、照片、重大活动档案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5.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三、文件整理归档要求: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间的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归档;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归档;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归档;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归档;其他文件材料的归档按有关规定执行。

2.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一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复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及其形成规律或特点进行排列。

3.文件材料的排列,应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文件材料整理后装盒的排列自上而下,自左向右。排列方法应结合本机关的具体情况,历年来的归档排列要统一,前后一致。

4.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目录应区别不同保管期限,分年度编制归档目录,在一个全宗内,归档目录号或分类号不得重复。

档 案 保 管 制 度

 

一、综合档案室做到办公、阅档、库房三分开。

二、配置足够的档案柜以及相关设备。

三、档案室门窗要牢固,严格做到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光、防尘、防盗。档案库房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四、经常检查档案存放的情况,发现破损或霉变的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五、库房内的档案柜应排列有序、统一编号,做到整齐划一。

六、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扫描仪、电脑、收录机、去湿机、吸尘器、空调设备、照相机和电子计算机等设备。

七、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纳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法律和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十项保密守则。

二、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制度而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机密内容。

三、严格借阅手续。政法、纪检部门利用本局档案,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应在阅卷室查阅,并仅限于与查阅有关的内容;其他单位利用档案,经批准后由档案员提供有关内容。本局内部利用档案,利用人必须严格保管,做到用毕即还。任何利用人非经档案室同意,一律不得将档案转借任何单位或个人。

四、所有利用者必须严格保守机密,不得随意扩散利用内容。

五、如有违反保密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依据《保密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520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