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17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合法注册正常经营的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为我市用人单位引进各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8类人才(详见附件1:《永康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目录》),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申报材料
1、填写相应的《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表》(附件2)和《永康市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附件3),可从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下载中心下载。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荣誉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各两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三、申报和办理程序
1、申报。申报机构须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审核。市人力社保部门采取赴企业实地查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审查。
3、审批。审核合格后,由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审批,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公示及奖励。对拟享受引进人才奖励的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兑现。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王宗继、胡乔峰
联系电话:0579-87179595
地 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一楼。
附件1:《永康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目录》
附件2:《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表》
附件3:《永康市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
抄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
附件1:
永康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分类目录为8个层次,分别是: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 上一篇: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赴湖北开展校企合作交流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