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处、室、中心、科、所、队、:
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17】80号),市两办《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等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部署,合理配置垃圾分类硬件设施,科学设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流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实施范围:全局各单位。
(三)目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至2018年6月底,全局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至2018年底,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45%、90%、99%以上要求;至2020年,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100%,垃圾分类示范作用凸显。
二、工作重点
(一)配齐硬件设置。根据实际,各单位因地制宜设计、配齐、配足“四色”标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及暂存空间(见附件1)。具体要求:在公共区域主要出入口,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办公室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茶水间配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收集容器。各单位因置垃圾集中暂存区域,并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容器。
(二)注重分类投放。各单位应按分类目录(见附件2),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行进一步细分。
(三)强化分类收运。可回收物可自行出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统一组织收运。有条件的单位可引进分类回收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行垃圾回收社会化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垃圾分类是我市创国卫和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更是绿色生活方式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开展。
(二)注重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以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个民警职工辅警知晓分类知识,知晓率达100%,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让每个人共享分类成果。
(三)加大投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垃圾产生情况,坚持可回收物、在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分法,按照分类要求,配齐配好垃圾分类硬件设施。
附件: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永康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4日
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17】80号),市两办《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等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部署,合理配置垃圾分类硬件设施,科学设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流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实施范围:全局各单位。
(三)目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至2018年6月底,全局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至2018年底,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45%、90%、99%以上要求;至2020年,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100%,垃圾分类示范作用凸显。
二、工作重点
(一)配齐硬件设置。根据实际,各单位因地制宜设计、配齐、配足“四色”标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及暂存空间(见附件1)。具体要求:在公共区域主要出入口,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办公室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茶水间配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收集容器。各单位因置垃圾集中暂存区域,并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容器。
(二)注重分类投放。各单位应按分类目录(见附件2),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行进一步细分。
(三)强化分类收运。可回收物可自行出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统一组织收运。有条件的单位可引进分类回收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行垃圾回收社会化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垃圾分类是我市创国卫和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更是绿色生活方式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开展。
(二)注重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以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个民警职工辅警知晓分类知识,知晓率达100%,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让每个人共享分类成果。
(三)加大投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垃圾产生情况,坚持可回收物、在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分法,按照分类要求,配齐配好垃圾分类硬件设施。
附件: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永康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