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区)食安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食安办〔2017〕38号)和《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6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金食安办〔2018〕9号)精神,结合永康实际,市食安办牵头制定了《永康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永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6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金食安委办〔2018〕9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需求为目标,结合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强化政策引导和产业扶持,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餐饮服务单位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大中型餐饮企业、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旅游团队供餐单位、大中型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实现“五可”,即:后厨操作可观、食材来源可溯、食安管理可查、诚信承诺可示、餐饮服务可评。80%的大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三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食品安全等级100%达到优秀,A级旅游景区7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旅游团队定点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100%达到良好以上。
——餐饮服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培育一批集种养、加工、物流配送、餐饮服务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快餐早餐、休闲小吃等大众化餐饮,逐步建立规范化生产、统一加工配送、连锁化经营和覆盖居民社区的早餐供应体系,培育一批早餐、快餐、夜市等大众化骨干企业,促进中小餐饮企业发展。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保障。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100%,80%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
——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明显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优秀单位数不少于辖区总数的30%,进一步巩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监管工作成果,量化分级监督检查结果100%在监管信息平台上公示。
——食用农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进一步规范,全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稳定在67%以上,全市主要食用农产品“三品”认证比率达到55%,不发生重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加快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批市场90%以上建成电子追溯系统。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农村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通过建设规范化农村家宴中心,提高农村家宴中心举办场所的硬件条件,同时,强化农村“家宴厨师”的管理,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2018-2020年,共建成农村家宴中心72家。
——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全面普及。加强对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营养健康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营养科室设置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及具体举措
(一)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切菜、配菜、烹饪、传菜、清洗消毒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和环境卫生控制关等,引导督促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大中型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旅游局)
(二)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以主体责任落实、管理方式创新、原料安全控制、操作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为重要创建内容,积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鼓励小餐饮集中规范经营,实行大宗原料统一采购和餐饮具统一消毒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旅游局)
(三)加强源头治理和追溯管理确保食材安全。一是把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关。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强化“三品一标”培育,完善证后监管及退出机制,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社会公信力。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或其他非法添加物行为和私屠滥宰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市农林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二是严把食用农产品准入关。按照“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基本要求,在全面推行索证索票(地产农产品查验合格证)和进货台账制度基础上,率先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并创造条件向下游延伸追溯链条。建立全市统一的食用农林产品溯源体系,加强对农林产品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支持对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实行基地采购或供应商供货,加强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林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四)严格餐饮用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探索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红黑榜”监管信息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五)强化进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深入开展酒类、食用植物油、肉类、乳制品等重点进口食品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永康办事处〈原金华检验检疫局永康办事处〉)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严格实施生产许可,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